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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业务操作区(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11-06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电某公司,现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1.1 采购内容

1.1.1 项目名称:中转业务操作区(二次)

1.1.2 项目编号:2545STCZB3883

1.1.3 竞争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1.4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单价)

(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完成期限

交付

地点

1

中转业务操作区

1

540

(含税价)

540

(含税价)

合同签订30天内按用户要求完成所有产品的到货

福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说明:

  1. ★谈判的各轮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2.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谈判、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1.2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1.2.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1.6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响应;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2.2.2 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1.2.3 其他要求

1.2.3.1 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至少4个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类项目(集成内容含安全产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5116日起到20251114日止,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领取文件联系人:安乐,联系电话:010-62688254

1.4.2 领取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

1.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以评审时谈判小组判定结论为准。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部分单独发放。领取商务部分后,应携带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领取凭证及领取人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人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部分(联系人:王先生13552551087)

1.5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1.5.4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6.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1714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10-8112384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海宇、潘殿军、张静、齐枫

电话:010-62688254(申购文件)、010-6268839218310272187

传真:010-62688387

邮箱:lihyl@sstc20.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

邮政编码:100080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中电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001393616

投诉受理部门:中电某公司

联 系 人:娄先生 联系电话:010-8112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