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委托,现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批量调度平台驻场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代理商)征集,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批量调度平台驻场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原厂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二)原厂商。
北京理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征集供应商(代理商)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授权证明文件;
6.报名材料递交。本项目仅接受邮件递交电子报名材料,电子报名材料一份。
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7日17:00
递交方式:邮件发送电子版报名文件
报名邮箱:gaoyujian@sstc20.com
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情况简介。
(4)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点: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7日17:00)。
(7)供应商要求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形成一份完整的电子版文档(PDF格式)。
(2)以上报名材料发送邮件时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名称。
(3)采购人接收报名并不表示接收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采购等工作,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项目联系人:高宇健
电 话:010-62686515
电子邮箱:gaoyujian@sstc20.com
2023年8月31日
一、人员要求
服务提供商需承诺在维护服务期间,不得擅自调换工程师,如确需对上述工程师进行调整,应在至少提前30天向我行提出人员更换申请,更换的工程师应满足上述资质和工作经验要求。
二、运维服务要求
(一)重要系统批量驻场监控。驻场人员在新核心系统批量、新信贷系统批量期间现场值守。
(二)批量调度系统日常维护。现场完善批量调度平台的监控策略,对于批量调度平台的问题及时排查、处置,确保批处理工作顺利完成。 已部署在批量作业自动化系统跑批的系统,调整常规或临时的批量,包括新增删除批量步骤、变更批量逻辑关系、调整调启时间日期、调整批量报警设置等。
(三)系统批量任务纳管与调整。包括我行现有系统以及服务周期内新上线系统的批量任务,需新纳管至调度平台,包括梳理、设计流程编写相关脚本等,并充分测试后纳管至批量调度平台。根据新建系统有接入批量作业自动化系统的需求,配合其进行批量设计、开发批量流程等工作。
(四)批量调度平台高可用,高可用切换演练。
(五)容灾及切换方案编写、实施,容灾演练。
(六)根据纳管任务量,对现有环境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操作系统相关参数、entegor相关配置参数、数据库类型及参数。若需进行扩建或优化调整,则需完成相关方案、实施步骤等。
(七)对调度平台发生的异常进行第一时间的处置,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及方案。
(八)配合未来其他运维工具接入工作,对其他应用系统提供作业查询接口。
三、项目管理要求
依据各阶段工作内容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服务任务,保证工作质量。根据项目需求,若遇项目计划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项目验收时间。
四、质量要求
(一)服务提供商应当在项目成员中指定配置管理员,负责开发过程中的配置管理活动。
(二)服务提供商在软件开发计划确定后应当制定《软件配置管理计划》,在开发过程中当配置管理计划中的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对配置管理计划进行维护。
(三)服务提供商应当采用统一的配置管理工具,对开发过程中文档、代码等相关配置项的产生、变更、发布进行管控。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软件产品中自带有配置管理工具的经批准后可以除外,但配置管理活动需按照要求进行。
(四)服务提供商应接受并配合定期对本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负责相关不符合项的关闭解决。
(五)服务提供商在项目过程中提供的交付物应符合本合同约定,交付物应达到的质量要求。
五、知识转移
(一)服务提供商应制定全面的知识转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产品的开发和使用培训支持。
(二)服务提供商应对项目实施阶段的参与者及项目最终的使用和运维团队进行全面、有效的知识转移。
(三)对各阶段成果的知识转移。进行农发行银行内部及实施方的培训,交付物的交接和解释工作。
(四)项目实施完毕后,客户化成果版权属于农发行,服务提供商应免费农发行提供项目过程文档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