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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时报》媒体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公示

2025-05-22

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时报》媒体合作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时报》媒体合作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三、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30号凯晨世贸中心西座

四、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预算:40万元

六、本次采购内容为:在《金融时报》纸媒刊登刊登采购人彩色整版广告1次、 彩色四分之一版广告3次(具体刊登时间由双方商定后执行),四分之一版广告内容同步社交媒体。

七、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供应商名称:金融时报社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

论证专家成员:

序号

姓名

1

汪旸

2

魏旭晔

3

赵雪情

八、论证专家意见:

专家小组于2025年4月28日对项目需求文件及建议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详见附件1)

经论证,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需求文件完整、单一来源理由充分。具体理由如下:

《金融时报》是人民银行直属的金融时报社主办的全国性、综合性经济类报纸,是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在国内外财经媒体中具有较大影响力,行业内没有其他媒体可与其竞争。作为以金融为特色的综合类财经报纸,《金融时报》重点宣传报道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银行在金融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与采购人业务关联度较高。

采购人已连续多年与《金融时报》在新闻宣传、声誉风险防控、形象广告发布等方面开展了密切合作,进一步提升了采购人品牌形象,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有效扩大了采购人影响力和知名度。

综上,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鉴于《金融时报》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公布金融统计资料的唯一媒体,具有不可替代性,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金融时报》合作项目。

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9日,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文件包括: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异议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意见(如有);

若异议材料通过审核,能够准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非不可抗力不得放弃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否则将被列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录);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九、项目需求:见附件2。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王建莉、马娟娟、聂娅琼、陈俊

电话:010-62688213、62688223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wangjl5@sstc20.com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专家评估意见

1747884177696174788419546917478842073441747884223362


附件2:项目需求

一、合作目的

在全国主流媒体平台刊登进出口银行主题广告,讲好口行故事、传播口行声音,扩大我行品牌影响力

二、合作形式

(一)传统媒体:《金融时报》纸媒

(二)社交媒体:中国金融新闻网文字链、《金融时报》客户端

三、合作内容

在《金融时报》纸媒刊登刊登我行彩色整版广告1次、彩色四分之一版广告3次(具体刊登时间由双方商定后执行),四分之一版广告内容同步社交媒体

四、财务支付条款

合同签署后,我行在收到对方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合同约定全部金额